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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内容
二、设定依据
(一)《深圳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建设管理与资助办法》(深府规〔2021〕4号)
(二)《深圳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评审操作规程》(深科协〔2023〕24号)
三、支持强度与方式
支持强度:支持经费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,新建站单位立项后首次支持最高50万元,建站全周期内(2024-2027)支持不超过100万元。
支持方式:事后支持。
四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等)依法注册满1年及以上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申报单位未列入“深圳信用网”黑名单,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。
(二)与院士(专家)签约建站,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。签约院士(专家)研究方向需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,与申报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技术领域一致。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》关于“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、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,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”的要求。
(三)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,诚信守法,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、完善的财务制度。
(四)申报单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科研团队,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%。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:2023年5月31日—2023年6月28日(截止至18: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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